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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节传统习俗

花朝节,指通常在农历二月举行、与中秋节并称为“花朝月夕”的传统民俗节日。关于花朝节的记载,最初见于晋人周处所撰的《风土记》:“风俗言春序正中,百花竞放,乃游赏之时,花朝月夕,世所常言。”花朝节的主要习俗为赏花与护花,在宋代以前,花朝节的习俗只限于一些士大夫和知识分子之中,自北宋开始,其活动增加了种花、栽树、挑菜(采摘野菜)祭神等,逐渐扩大到民间。在福州,花朝节传统习分为花卉种植与文雅赏花两类,福州仓山区及部分郊县自古就是花农种花卖花的集散地,根据宋代梁克家所著《三山志》记载:每年二月花朝之期,福州府牙门西侧的花园会面向百姓开放,持续一月,是福州城市春日花朝习俗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