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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

福州市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文社【2017】2号),8月4日,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在各县(市)区、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会按照相关规定和评审标准,对各单位推荐的传承人进行了评审,产生了福州市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5名推荐名单:

(1)、重点关注项目(刚公布的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一批至第四批尚无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ƒ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传承人21名;

2)、需增补项目(部分前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若确因传承工作需要,可适当增补。)传承人14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福州市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见附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17年8月7日——8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来函、来电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保护投诉者的信息安全和秘密。

联系地址:

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仓山区麦园路52号 ;

邮政编码:350007;

电话:0591—83859302;

联系人:管日  

  

附件一:《福州市第四批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重点关注项目)》

/upload/201708/07/201708071803540891.doc

附件二:《福州市第四批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需增补项目)》

/upload/201708/07/201708071803296127.doc


 

 

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