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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近日,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据了解,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国函〔2016〕1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建城〔2016〕14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9月17日



        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为“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福州市群众艺术馆(福州市非遗保护中心)围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振兴传统工艺”的主题,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相关活动历时半个多月,包括海峡两岸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人青年论坛、海丝汉服文化艺术展、走进“三坊七巷”非遗摄影大赛、传统手工艺与美食互动体验项目、非遗中心场展演五大版块,覆盖三坊七巷刘家大院、长乐国际机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三坊七巷主街四大区域,共涉及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百余项,现场演职人员上千人,受到市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与好评。